浙江医保局:发布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意见稿,将影响所有医院、药企、药店
1月8日,浙江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内容涉及调整在线交易产品、完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度体系等,以下是小编总结分析的几点值得大家重点关注的内容。
本次浙江省动态调整在线交易产品的范围包括调入和调出。调入范围包括:(1)属于药品集中采购范围且已纳入《国 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含原省增补目录中尚未删除的)通用名剂型和《国 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通用名项下无在线交易产品的药品(以下简称调入范围1)。在线交易产品包括带量采购、供应紧张、低价药、国 家谈判和大病医保谈判等中标和挂网产品以及备案采购产品。
(2)与已在线交易同品规产品相比,价格有明显优势的产品(以下简称调入范围2)。在线交易同品规产品不包括带量采购涉及通用名的药品以及低价药品、供应紧张药品、原廉价药品、普通大输液和备案采购药品。
(3)已有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可在线交易,该仿制药所对应的原研药或参比制剂(以下简称调入范围3)。
调出范围包括:(1)因行业监管、生产线调整以及企业已无法按现有价格供应且2年以上确无交易记录,有其他药品可予以替代的产品(以下简称调出范围1)。(2)在线交易药品中价格较高的产品(以下简称调出范围2)。(3)自主备案对于临床需要而平台上无在线交易产品或无法按既定价格采购的,经公立医疗机构申请、省药械采购中心审核,纳入自主备案目录,允许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备案采购,但其采购金额不得超过该医疗机构年药品结算金额的1%。(4)其他国 家或浙江省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调入的范围包括了原省增补目录中尚未删除的尚未删除的品种,这也是符合国 家医保局对地方增补品种3年内逐步清理的要求的。虽然这部分品种目前仍然被纳入医保支付全覆盖的范围,但如果按此前流传的3年清理品种的比例40%、40%、20%来进行的话,这一部分品种也会面临调出医保目录,调出医保支付全覆盖的范围。
此外,调入与已在线交易同品规产品价格有明显优势的产品,这将鼓励价格更低的产品进入浙江市场,会进一步改变该市场的竞争格局,推动药价的下降。调出范围包括在线交易药品中价格较高的产品,这与上一点调入价格有明显优势的产品是相辅相成的,这将避免药品价格虚高的情况出现,一进一出之下,让平台上交易的药品价格更加合理。
此外,《意见稿》中提到的对于临床需要而平台上无在线交易产品或无法按既定价格采购的产品,可以选择退出平台交易,选择备案采购。备案采购是和医疗机构直接谈价格,按《意见稿》的要求,只要其采购金额不超过该医疗机构年药品结算金额的1%就可以了。因此,如果企业产品的价格体系维护的好的话,这对于很多独 家品种、短缺药、急救药等而言,是一条不错的道路。
目前,药店销售医保药品确定按15%加成,在在线交易药品品种不低于50%的要求下,药店将有很大一部分品种的利润被限制在15%。对于一些原来利润不止15%的品种而言,药店如果走平台集采参与医保结算,则等于主动放弃15%以外的那部分利润。
此外,生活用品、化妆品、保健品等不准进入定点药店,在这项要求下,也将极大的削减药店的利润。未来,在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之下,药企、药店、医院,都将迎来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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